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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raffic - 交通小常識 | 2009-12-28 | 點閱數: 2001

根據統計, 88 年起至 97 年間,除了 93 、 94 年二年排名為第二名外,每一年酒醉(後)駕車失控均排名第一,佔所有肇因 22%以上,是最嚴重的違規駕駛行 為。有鑑於近年來酒後開車的危險行為,已嚴重影響民眾安全,政府不僅持續推廣『酒駕防制』的交通安全宣導工作,並加強執法取締。然而就在今年的 11 月底, 再度傳出名模洪曉蕾因酒後駕車,逆向撞傷正在等紅燈的朱姓機車女騎士。雖然雙方已達成和解,但警方在對洪曉蕾實施酒測後,發現其酒測值已達「不能安全駕 駛」程度,最後仍將其依公共危險罪起訴。

若談及藝人酒醉駕車,相信大家對於前兩年連續發生歌手林曉培、藝人洪其德因酒駕而肇事的新聞 記憶猶新。事情發生後,二位當事人除了道義責任,尚需接受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罰責以及面對民、刑事的訴訟程序。對於所犯下的大錯,當事人除了對自己不 當的酒駕行為表示悔意外,並對其不慎所造成無辜生命的消失,以及兩個家庭破滅的錯誤,一再地拭淚道歉。然而,再多的懊悔道歉,仍然無法彌平受害家屬失去親 人的傷痛。

酒駕肇事的遺憾都是您我最鮮明的借鏡,歌手林曉培就曾以自已慘痛的經驗現身說法,談及過往,再度哽咽落淚,並再次呼籲所有 的汽車駕駛人千萬不要酒後駕車,以免造成終身無法彌補的憾事;而藝人洪其德更以自身酒駕肇事的教訓拍攝防制酒駕的宣傳短片,在片中,洪其德以最沈重的心情 告白,除了為自已因心存僥倖而酒駕肇事的行為懊悔不已,他以過來人的身份提醒所有駕駛人:千萬別酒駕,傷人別人,也毀了自己!又從警政署的事故資料得知, 酒後駕駛失控的案件中,又有三成以上屬於自撞死亡事件,所以駕駛人切記「取締易逃,意外難測」。

藝人酒駕事件自然引起輿論的撻伐,但更值 得您我警愓,酒醉(後)駕車代價昂貴,違反者除了將面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: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,並當場移置保管其車輛及 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;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,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;致人重傷或死亡者,吊銷其駕駛執照,並不得再考領外的罰責外,如屬不能安全駕駛的行為, 並會移送檢查機關依刑法第 185-3 調:服用毒品、麻醉藥品、酒類或其他相關之物,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併科 15 萬完 以下罰金,萬一不慎肇事,更可能付出使自己或他人家破人亡的代價,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。生命是美好而可貴的,為了自己及他人的安全著想,民眾應養成在喝 酒過後的“心”習慣,即:搭乘計程車好放心、代客叫車好貼心及指定駕駛最安心(當四人作伴飲酒時,其中一人保持清醒,負責平安送達友人回家),確實做到 『開車不喝酒,喝酒不開車』,讓自己快樂出門,平安回家!

觀看林曉培現身呼籲不要酒駕影片請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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